作者 : 黃文鑫,筆名「白賴仁」,證監會持牌人士,金融系畢業,首創散戶團隊方式研究半新股及財技股,破解莊家大布局,從而賺錢供樓再贏優越感,現為《炒股幫》周刊及《香港投資日報》專欄作家。
重組股票的回顧
最近除了將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取消(俗稱殺街),也剛剛在港交所上演一次「殺股票」的動作,壞的股票固然不能生存,但有機會再上市的機會都扼殺了。
根據《上市規則》第一百二十一次修訂:
(一)新增一項除牌準則,讓聯交所可在發行人持續停牌18個月後將其除牌;
(二)容許聯交所可刊發除牌通知,表明發行人如未能在通知所指定的期間內恢復股份買賣,聯交所有權將其除牌,或於適當情況下即時將發行人除牌;
(三)刪除第17項應用指引,因新除牌程序生效後,沒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的發行人將不再需要經過三個階段的除牌程序;
(四)生效日期前已停牌的證券發行人將可獲得過渡安排。現行《上市規則》將繼續適用於現時受第17項應用指引規管又或已處於除牌通知期的發行人。其他已連續停牌12個月或以上的發行人,如果未能在生效日期起計的12個月內復牌或會被除牌。所有其他發行人則須遵守新的《上市規則》條文。
而《GEM上市規則》第五十六次修訂則更嚴格:
(一)新增一項除牌準則,讓聯交所可在發行人持續停牌12個月後將其除牌;
(二)生效日期前已停牌的證券發行人將可獲得過渡安排。現行《GEM上市規則》將繼續適用於現時已處於除牌通知期的發行人。所有其他發行人則須遵守新的《GEM上市規則》條文。
其他有關證券暫停買賣的《GEM上市規則》修訂包括:
(一)刪除若發行人未有公布主要(或以上級別)交易協議而需短暫停牌的明線規定,但若交易涉及內幕消息,發行人可能仍須申請停牌;
(二)加快由聯交所指令恢復股份買賣的程序,目的是將停牌時間縮減至最短。
如果這規訂於多年前生效,很多股王也不能誕生了,筆者試分享當中幾間較成功的案例,反正將來也難見股票能復牌吧。
案例一:光啟科學(00439)(前稱:英發國際)
第一次停牌在2007年7月31日,第二次長期停牌時間在2008年9月23日,復牌時間2012年5月7日,長期停牌到復牌歷時1,322日。
這公司經歷重組,換股東等「重大手術後」復牌,首日復牌收市0.26元,市值3.14億元,在2014年股價高峰超過6元!升幅超過20倍外也造就了高振順為人所認識!
案例二:豐盛控股(00607)(前稱:匯多利)
停牌在2007年5月14日,復牌時間2013年12月16日,復牌歷時2,408日。
公司首日收市價只是0.148元,市值只是3.124億元,過去的52周高位在4.95元,換句話說回報達33倍!這股也令簡志堅先生的金漆招牌更響亮!
案例三:新源萬恒控股(02326)(前稱:百靈達國際控股)
停牌在2008年10月20日,復牌時間2012年5月18日,復牌歷時1,306日。
公司首日收市價只是0.189元,市值只是3.8億元,2015年最高位是32元!(曾經1股拆10股),股價的升幅是169倍的瘋狂升幅!而一戰成名的孫粗洪投資成本約1.25億元,最後合共套現18.09億元袋袋平安!
想有一隻重組股王現身,俱往矣,將來的停牌股只能存在18個月(GEM版更是12個月),以上三間公司未重組都煙消雲散了,何來股王呢……
【權益披露:本人沒持有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