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俠 : 持股班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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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方新俠(F.S.H.),被譽為「股俠」,以「劫上劫」即市戰略拆解莊家布局、大市走勢聞名,Daytrade界教父、股壇預言家,同時為暢銷投資書《股壇練兵訣》作者。Facebook:F-方新俠

持股班底

莊家能以不同的手法來持股,當中有人頭戶,基金,廿一章公司(投資公司),當中不同的班底有不同的作用。

(一)人頭戶:主要代為持股,以不同名義的持有人持有其股票。讓股權表面有看似分散的作用。其特性是盤路分散,不受制於禁售期。普通投資者難以分辨其真正持有人,在炒賣操作上能掩飾莊家手影,配合操盤,舞高弄低。一般散戶較為注意大股東的持倉,人頭戶能隨時隨地沽出而不太引起散戶注意。

(二)基金:是匯集眾多投資者資金作投資的地方。其投資資產或項目包括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其他資產。基金經理決定基金投資於那些資產或項目,而投資者則按投資金額擁有基金的部分權益。而投資基金需要支付費用,例如首次認購費、管理年費、轉換費等。基金實力雄厚,一般長期持有股票,待價而沽,會佔股份一定的比例。而一些有莊家背景的基金會以公眾匯集而得的資金來買賣自己的股票,先行套現,更以基金持有股票。

(三)21.02本章所考慮的上市申請包括現有投資公司及新成立的投資公司投資的證券(不論已上市或未上市),此包括認股權證、貨幣市場的金融工具、銀行存款、貨幣投資、商品、期權、期貨合約及貴重金屬,以及投資在其他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資公司。投資亦可能以合夥經營、參股、合營公司及其他非法人公司投資的方式進行。

廿一章公司(投資公司):受上市規則第二十一章規管的上市公司,其業務以投資為主。而它是其中一類以現金公司都能維持上市地位的公司,相反一般公司會被撤銷上市地位。投資公司持有不同股票,但不能擁有或控制任何一間公司或機構超過30%的投票權。莊家一般以此來持股,廿一章公司大股東實質擁有對公司所持的股票的買賣決定權。

100%股權集中度:假設一個班底包含人頭戶、基金、廿一章公司,其大量股權都能匿名,普通人並不能從中找出幕後莊家。大股東只持有少量股票,而將其餘的股票都以自己班底的人頭戶、基金、廿一章公司來持有時,就能達到百分百持股上限,絕對性貨源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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