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麗嫻:避稅天堂收網 古惑企業頭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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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麗嫻

避稅天堂收網 古惑企業頭痕

今期續講市企離岸避稅問題。英屬處女群島(BYI)及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 )是避稅天堂,但自從推出新政策後,在當地註冊的公司若無實體業務,又無在其他地方繳稅,將要被罰重款和坐囚5年。 所以很多公司現準備文件作補救。

如何補救? 先講「純持股實體」及「非純持股實體」。純持股實體可降低經濟實質的標準,只需在開曼有足夠的員工和辦公場所,以持有並管理控股公司的股權; 若為消極持股,可通過註冊辦事處服務提供者來滿足上述「經濟實質」要求。

需證企業貨真價實

「經濟實質」是指2019年之前成立的老企業,應在2019年7 月1日前滿足經濟實質要求;2019年之後成立的新企業,應在設立一年內滿足經濟實質要求。

要證明在開曼「存在實質」,需向開曼稅務局提交基本稅務報表,包含收入、支出、資產的數量和類型、管理層、僱員數量、營業地點的位置和其他資料,以及相關活動的相關總收入。 如果拒絕「實質」將被罰款,或者強制取消公司註冊。

如果虛假申報或提供誤導性資訊,也將被罰款或者面臨5年牢獄之災,又或會罰款刑罰同時進行。夠狠啊!

最後一招 走為上着

若不想「被實質」的話,也可以聲明自己是別國的稅收居民,即變為非開曼稅務居民。但你得真是別國的稅收居民,要拿稅收身份證明或其他證據資料給開曼稅局驗證才行,並且,一旦聲明為別國稅收居民,閣下公司的資訊,會被開曼換到稅收居民國去。

顯然,香港人常指的紅籌企業,應該都會採用這種方法,反正主要經營實體在中國也已經納了稅,但其他在哪裏都沒有納稅的殼架構敢聲明嗎?這裏尚有一種方法:撤! 不想被開曼「實質」,又不想因在離岸搞了個殼公司而坐囚5年,先跑為敬。

其實不止開曼有「實質」,比如百慕大、BVI、根西島等司法管轄區,歐盟灰色名單中,不符合經濟實質的都會被質問「實質」元素。要麼滿足經濟實質要求,就得乖乖僱員租樓;要麼當其他國稅收居民,在其他國乖乖納稅。

全球反避稅 雷厲行

全球反避稅,共同申報準則(CRS)、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經濟實質法案一個接一個,據說英國也再推行海外屬地的所有實體背後實際受益人的公開訊息登記冊。

離岸天堂們,生存還是毀滅?這是個問題。你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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