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尋寶圖》
大機會下跌的新股
新特首上場,相信會為香港帶來不同景象,第一任務當然是將香港嘗試正常化,我們可好好從細節上觀察。
這次新股周期和過去幾年有點不一樣,之前是趕6月30日前來一大批招股,這次卻是在7月4日推出來,相信是港交所也覺得上半年招股額實在太難看,要下半年急起直追。
這時間把關的質素有待觀察
多如繁星的新股中,這次分享一間較大機會下跌的股票,希望筆者看錯吧。
他們是中國及全球領先的鋰生產商,且已自2010年8月31日起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002466.SZ)。他們於澳大利亞擁有及開採鋰礦產,並於中國生產鋰化合物及衍生物。於往績記錄期間,他們並無於中國進行任何採礦活動。根據伍德麥肯茲報告,按2021年的鋰精礦產量計,他們的一家子公司為全球最大的鋰開採運營商,市場份額為38%,且按2021年鋰產生的收入計,他們排名第三。根據同一資料來源,按2021年的產量計,他們亦為全球第四大及亞洲第二大鋰化合物生產商,市場份額分別為7%及12%。
他們有能力充分把握全球的新能源革命,尤其在電動汽車和儲能領域。根據伍德麥肯茲報告,他們是中國唯一通過大型、一致且穩定的鋰精礦供給實現100%自給自足以及全面垂直整合鋰礦的鋰生產商。他們的運營涵蓋鋰價值鏈的關鍵環節,包括(1)開採鋰礦石並生產鋰精礦及(2)生產鋰化合物及衍生物。憑藉來自格林布什礦場的優質及低成本的鋰精礦,他們能夠實現鋰原料自給自足,能夠高效生產優質的鋰化合物及衍生物。下圖說明他們的綜合業務模式及他們生產工藝之間的相互聯繫。
他們的產品主要分為兩大類:(1)鋰精礦產品及(2)鋰化合物及衍生物產品。鋰精礦產品包括化學級和技術級鋰精礦;而鋰化合物及衍生物產品包括碳酸鋰、氫氧化鋰、氯化鋰及金屬鋰。他們的產品廣泛應用於多個終端市場,主要包括電動汽車、儲能系統、航空運輸、陶瓷和玻璃。就若干產品領域而言,他們是全球市場的領先者。例如,根據伍德麥肯茲報告,按2021年的產量計算,他們是全球第二大電池級碳酸鋰供應商,亦為全球十大電池級氫氧化鋰供應商之一。
於往績記錄期間,他們的鋰化合物及衍生物的銷量波動主要乃由於產量調整及市場需求波動所致。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他們的鋰化合物及衍生物的平均售價經歷大幅波動。於往績記錄期間,他們的鋰化合物及衍生物的平均售價格波動與他們用作自有產品定價基準的市場價格相符。他們並無對沖售價波動風險的任何對沖政策。他們鋰精礦的銷量於2019年及2020年保持相對穩定。他們鋰精礦的銷量由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352,746.8噸增加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551,190噸,主要由於文菲爾德的兩名股東的訂單增加,其受鋰產品市場需求增加所驅動。他們於往績記錄期間鋰精礦的平均售價與同期他們用作自有產品定價基準的市場價格基本一致。
他們現擁有兩處鋰資源資產,即澳洲的格林布什礦場及中國的雅江措拉礦場。格林布什礦場目前正在營運中,而雅江措拉礦場的鋰資源資產乃持作未來開發。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他們在中國及澳洲共持有18項有效的採礦及相關附屬許可證和牌照,合共覆蓋總面積為10,336.7公頃。此外,他們持有的勘探許可證涵蓋兩個區塊(一個區塊=一格,即一分緯度乘以一分經度)的區域。有關更多資料,請參閱「業務──他們的採礦許可證」。根據BDA報告,下表載列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他們於該兩處礦場的所有權百分比及其各自的收購時間、位置、鋰資源量或儲量及品位。
格林布什礦場他們透過泰利森持有格林布什礦場的鋰礦開採權。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他們依靠格林布什礦場進行他們所有的鋰精礦生產及鋰原料供應。就持有架構而言,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他們持有TLEA的51%股權,其餘49%由IGO(一家於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領先的採礦及勘探公司)擁有。TLEA則擁有文菲爾德的51%股權,其餘49%由RT Lithium(獨立第三方(除其於文菲爾德的股權以外))擁有。泰利森為文菲爾德的全資子公司,因此他們間接持有泰利森的26.01%股權。根據伍德麥肯茲報告,按2021年的產量及儲量規模計,格林布什礦場是全球最大的硬岩礦。根據伍德麥肯茲報告,格林布什礦場亦是2021年成本最低的大型鋰礦。
格林布什礦場位於西澳洲珀斯以南約250公里及班伯里港口東南90公里的格林布什鎮,後者為西澳洲西南部的主要散貨處理港。根據BDA報告,基於2021年12月31日的礦石儲量,截至2021年12月21日,考慮到目前所進行、規劃及考慮的擴張項目,格林布什礦場的剩餘礦山壽命估計約為21年。格林布什採礦權受限於他們澳洲子公司一項公司貸款的若干礦業抵押及限制條款。格林布什礦場的採礦租約的到期日介乎2026年12月27日至2036年9月27日之間。於他們的採礦租約當前的期限屆滿後,西澳洲礦業和石油部部長(「部長」)將酌情在他們符合租賃條件的情況下將租約延長一段時間(均不超過21年)。
(1)這家公司是深圳已上市,股價是歷史高位
(2)保薦人是大型投行,出名對自己員工花紅和前期投資者十分良好
所以這家公司的上市,期望能半年內納入沽空名單
(筆者並未持有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