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橋生意經:SPAC 是上市好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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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成功,必有好橋(點子),可以是成功開拓業務藍海,也可以是有效解決某個痛點的方案,更可以是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令公司更具競爭優勢的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好橋生意經》希望以市場推廣角度,介紹與分析上市公司的生意好橋,大家可衡量其商業模式,是否值得投下信心一注。

香港在2022年1月,引進「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簡稱SPAC)上市類別。有人形容SPAC是合法造殼,本質是盲盒式私募股權投資加傳統的IPO。SPAC上市時,先在股市眾籌資金,再找投資目標,本身未必有特定的商業計畫或目的,或會表明計劃與一家或多家不明身份的公司進行合併或收購。管理層會負責物色合適的併購對象,並須在指定期限內順利完成併購,稱為De-SPAC交易,而上市地位會被所併購的公司繼承。但如果該公司在限期內未能完成De-SPAC交易,則將面臨清盤,並須將所有信託帳戶內的資金歸還投資者。

由於SPAC上市時只純粹集資,發起人須確保能為投資者尋到寶;而證監會亦只容許專業投資者認購和買賣SPAC股份。

港交所於2022年共批准了5家SPAC上市;而他們須於今年底前完成De-SPAC交易。據《財華社》報導,目前已有兩宗De-SPAC出現,分别是Aquila(07836)協議與找鋼產業互聯集團進行業務合併,以及Vision Deal-Z(07827)公佈將與趣丸集團合併。

SPAC的成功關鍵,是要在限期前完成股東滿意的併購。在談判學而言,時間壓力是一個重要因素。因此,選擇SPAC上市是否好橋,要視乎發起人本身的江湖地位、個人能力及人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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