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豐研究101:放寬至80% 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機制新規今天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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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務實合作,更好滿足兩地投資者跨境理財需求,促進資本市場高水準制度型開放,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中國證監會進一步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修訂發佈《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香港互認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管理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將香港互認基金客地銷售比例限制由50%放寬至80%。二是適當放鬆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三是為未來更多常規類型產品納入香港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1月2日迎來新規施行的首個交易日。新規施行後投資者選擇互認基金品種和數量將增加。

按照新規,交易日起合規的中國內地基金產品和香港基金產品,在對方市場基金銷售比例限制從之前的50%放寬至80%。新政將大幅上調其在內地銷售基金的配額。

新政要求,在現有規則規定的常規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指數型等互認基金產品類型基礎上,增加了「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基金類型」。另外,允許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聯機構。

中國證監會表示,2015年7月1日,中國內地與香港正式建立基金互認機制,實施九年來,相關工作平穩推進,互認基金產品日益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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