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莫倩瑩
打擊殼股有料到 中小企業有商機
證監會、港交所(0388)近月屢次出招打擊「殼股」,包括叫停被視為「現金公司」的股份買賣,又指令業務水平不足以維持上市地位的公司停牌及除牌,杜絕「養殼」。但由於定義不明確,常被市場質疑濫權。
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何賢通,於2018年11月26日首度透露定義「業務極少」的參考界線,分別是主板公司年收入少於5,000萬港元,以及創業板公司年收入少於2,000萬港元。
清楚界定 問題公司
何賢通指出,於2016財政年度,這種收入極少(Minimal)的公司分別佔主板和創業板的8%,至2017財政年度減少至6%及4%。彭博數據顯示,2017年共有15家創業板股份,以及114家主板股份符合上述條件,包括已被指令除牌的華多利(1139)、永保林業(0723)等。
另外,他點出多種被證監會視為損害市場的投機行為特徵,例如市值在6個月內大增10倍以上、股價對銷售比率(price-to-sales ratio)達10倍以上,以及進行高攤薄效應的供股和公開招股,或以大折讓配股等。
#做好盤生意 等收購
何賢通認為,證監會、港交所加強合作後,就創業板的監管行動尤其見效,例如2017年2月起,創業板新股掛牌首日平均只升22%至23%,遠低於2017年1月高峰期時首日升8.7倍。他強調證監會只就《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下稱SMLR)範疇內的嚴重失當行為採取行動,日常市場監察仍由港交所負責。
就這個準則,如果「現金上市公司」及「業務極少的上市公司」想繼續保持上市公司地位,不被除牌,唯一方法就是收購相關行業的中型企業,例如做食物加工便要買食物生產或加工廠等等。所以各大中型企業老闆們,請好好經營你們的業務,於未來會有很多「殼股」收購你們的廠房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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