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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獅華股份董事長章誠爽 金融公關(香港)副客戶總監彭淑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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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談「存貸雙高」與上市公司治理
東旭系旗下三家上市公司之一的東旭光電(000413.SZ)爆雷,帳上推有資金183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東旭光電,居然連30億元的到期中票都無法償還,東旭光電收到深交所問詢函後,自11月19日起停牌。
部分上市公司的存貸雙高怪相
東旭光電的事件將資本市場的目光再次聚焦於部分上市公司的存貸雙高怪相。早在一年前,東旭光電在2018年三季報時,公司帳上有215億元貨幣資金,但同時有息負債卻高達231億元,存貸雙高。東旭光電在2019年三季報時,公司總資産724.4億元,公司流動資産高達448.89億元,包括貨幣資金183.16億元、存貨51.83億元、應收票據2.55億元以及應收帳款118.01億元等。同時,公司的總負債381.6億元,其中包括短期借款101.29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32.38億元,長期借款29.54億元,應付債券52.84億元,累計有息負債為216.05億元。東旭光電的存貸不僅絕對數目大,其中存款相對總資産佔比為25.3%,貸款相對總資産佔比為29.8%,購成了存貸雙高。
對於存貸雙高界定,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期末有息負債佔比(總資産)高於20%,廣義貨幣資金佔比(總資産)高於15%,且絕對金額大,就可界定為存貸雙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