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 大同機械日前公布兩項交易,一項為須予披露交易,另一項為主要交易
– 市值不足2億元的大同機械,近日以共1.37元出售持52%的非全資附屬香港邦基及深圳邦基,前者在基的主要業務為印刷線路板貿易,後者的的主要業務為印刷線路板加工
– 在出售之後,集團將資源集中於更具正面現金流潛力的其他業務板塊,從而增強財務狀況
大同機械退出印刷線路板業務 構成主要交易
大同機械(00118)日前公布兩項交易,一項為須予披露交易,另一項為主要交易。由於買方的最終實益擁有人都是同一人。因此,參考《上市規則》第14.22及 14.23條,有關交易將合併計算。由於就出售事項按合併基準計算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根據《上市規則》定義)超過25%但全部低於75%,故出售事項構成一項《上市規則》 第十四章項下本公司的主要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的申報、公告及股東批准規定。
市值不足2億元的大同機械,近日以共1.37元出售持52%的非全資附屬香港邦基及深圳邦基,前者在基的主要業務為印刷線路板貿易,後者的的主要業務為印刷線路板加工。買家的最終實益持有人為敖大德,筆者在網上搜尋的資料得知,其名字與「縱橫萬里」及「縱橫世界」的馬主名字相同,擬似是活躍馬圈之人士。
在完成出售後,集團預期將錄得虧損約5,200萬港元。至於出售業務之原因,據集團2022年年報中披露,其印刷線路板加工業務錄得顯著的經營虧損是 由於種種負面因素,其中包括,歐洲汽車零部件製造商明顯轉向中國以外地區採購、不利的滙率變動、矽芯片供應危機,以及消費者信心低迷。由於集團業務一直未有改善,故把業務出售,並退出印刷線路板製造業務。在出售之後,集團將資源集中於更具正面現金流潛力的其他業務板塊,從而增強財務狀況。
參考集團之年報,印刷線路板業務約佔其總營業額的24%,而且比重在近年持續縮減,故在出售後仍有其他業務,如機械、工業消耗品、注塑制品及加工等業務去支持集團之發展。
雖然上述交易為主要交易,但由於集團已獲得共持有52%權益的鄧燾先生及其聯繫人士(一組密切聯繫的股東)的書面批准。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本公司將不會就批准出售事項而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值得留意的是,集團另一主要股東為中國華潤,持股量達19.68%,是集團的第二大股東。雖然集團市值細,但股東卻來頭不少,不易小覷。
筆者為香港證監會持牌人士,不持有上述股份,並為個人意見。
#大同機械 #汽車零部件 #印刷線路板 #投資隨筆 #岑智勇 #炒股幫